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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课后“爱心托管”服务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1-03-17    来源:芜湖新闻网

  近日,我市出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爱心托管”服务实施意见,要求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开展课后“爱心托管”服务,并对服务对象、时间、内容等作出明确要求。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课后“爱心托管”服务坚持“五育”并举,开展有利于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综合实践的各种教育服务活动,满足学生成长的多样化需求,减轻中小学过重课业负担,解决家长接送困难。同时,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由学生自愿选择参加,有关经费由政府保障,不得向家长收取费用。

  在服务对象和时间方面,实施意见明确规定,课后“爱心托管”服务对象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所有自愿参加课后“爱心托管”服务的在校学生;时间原则上为正常上课日的下午放学后至17:30左右,最晚不超过18:00。

  孩子下午放学后留在学校做什么?实施意见确定了4个方面的服务内容:开展集中完成作业、自主阅读、自主合作探究与教师答疑等活动;依托校内师资力量和场地资源,开展有利于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校本课程、各类社团活动、“体育运动1小时”、体育艺术“2+1”、劳动教育等实践活动;充分利用校外资源,依托体育、科技、文化艺术等部门和社会资源专业力量,充分挖掘和重点建设体育训练、科技创新、文化艺术、传统工艺等各类社团或兴趣小组,满足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兴趣需求;通过芜湖智慧教育平台、皖事通APP、电视等渠道,充分利用“阳光云课”五育教育教学资源,面向学生开展个性化学习和多样化教育服务,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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