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10月22日至24日,市委派出6个巡察组分别进驻18个被巡察单位,并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此举也标志着市委第六轮巡察工作全面启动。与此同时,第三轮县区交叉(提级)巡察12个专项巡察组,已全部进驻各县区,并全面开展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市、县(区)巡察整体联动,高质量推进我市巡察工作纵深向前推进,本次巡察聚焦“六围绕一加强一特点”巡察重点内容,采取“双轮驱动、同频共振、合力推进”的方式进行。市委组建6个巡察组,对市发改委(物价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人社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档案局(馆)、市人防办、市供销社、市重点局、市公管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残联、市惠居住房金融有限公司、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派遣有限公司等18个市直单位党委(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同时继续采取“市委统筹、市县(区)联动、专职队伍、异地交叉”的方式,组建12个专项巡察组,对四县四区财政局、水务局、建投公司等24个一类重点和风险单位提级开展巡察。期间,将主要开展同级纪委(纪检组)巡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巡察、“三查三问”巡察、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选人用人情况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并有针对性地开展“系统联动式”巡察和“点穴式”巡察。此次巡察将全面实行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巡察发现问题沟通制度等制度,确保市委巡察工作高质量推进。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巡察期间,市委18个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两个维护”,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关键少数,紧盯各被巡察单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